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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学生自找实习医院管理规定

2021-07-01 16:20:29    作者:招生办    来源:

根据学校《招生简章》有关规定和学生个人具体情况,从方便学生、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,提高学生就业率,学校允许学生自找医院实习,特对自找实习医院学生作如下规定:


一、自找医院实习的学生必须是应届进入实习的学生。

二、实习医院必须符合带教实习条件。

三、学生自找的实习医院不能是学校合作单位(学校安排有实习生的医院)。

四、自找实习医院的学生未脱离学校的管理,学校需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监管、教育、鉴定,必须遵守《实习生管理规定)。

五、自找医院实习的学生手续办理程序:

1、向班主任申请和填写《学生自找医院实习申请表),并由家长、班主任签字确认。进入实习期前一学期(12月20日)之前,交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交到实习就业指导中心。


2、进入实习期当年的3月15日前将医院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交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转到实习就业指导中心。

六、自找实习医院的学生应在理论课学习结束后离开学校。

七、自找实习医院的学生学校不再负责安排就业。

八、本规定自2015年7月第三次修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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