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的发展,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护理人才,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一、凡是天使护士学校全日制在校生(实习生除外)均有资格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二、各学科成绩优异、思想品德好,热爱集体、团结同学,尊重师长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三、奖学金等级及金额标准
   
    1、一等奖学金1200元,学年各科成绩均在90分以上(含90分)。
    2、二等奖学金800元,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(含85分)。
    3、三等奖学金500元,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(含80分)。
	
    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者,不享受奖学金
   
    1、凡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;
    2、学期请病、 事假达两周以上;
    3、休学者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五、教务处提供各班学生学年考试成绩单,经学生处审核,报学校及年审批。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民主程序,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,接受学生监督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六、评定时间:每年9月初。
   
    七、本办法由教务处、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