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12-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的紧急通知 2021-07-29 08:55:42 作者:招生办 来源: 全体在册学生及秋季入学新生: 根据7月28日下午4点召开的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的紧急要求,全省12-17岁学生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 15-17岁学生:要在7月31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,间隔3周后接种第2剂次。中职学校学生要在居住地疫苗接种点接种。 秋季入学的新生按照居住地由原毕业学校负责疫苗接种。 凡符合接种人群岁数要求的学生(含秋季要入学的新生、部分老生)在学校秋季开学时要向学校提交接种疫苗纸质证明,应有而没有证明的人员开学时不得返校。 2021年7月28日 上一条 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开学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 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关于领取2021届毕业证的通知